2014年度乡科级干部考核定等结果公示
根据《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策干考〔2014〕1号)精神,县考核办在民主测评和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综合考核的基础上,充分听取和征求分管县领导以及纪检监察、政法等13个部门(单位)的意见,经中共策勒县委2014年12月8日常委会议研究,同意93名同志考核定等为优秀,援疆、挂职干部定等为优秀7人(不占评优比例);1名同志定等为基本称职,3名同志定等为不称职,1名同志因病超过半年不参加考核。现对乡科级干部考核定等结果进行公示,接受群众的监督。
一、考核公示期限
考核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(12月9日—15日)
二、举报与受理
县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举报。考核结果公示期间,任何组织或个人均可向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,进行举报。举报可以书面、电话、面谈的方式进行。组织(单位)以书面形式举报的,须加盖公章;个人以书面形式举报的,应署真实姓名、所在单位或联系地址;通过电话举报的,应向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等情况。匿名举报的,原则上不予受理。
举报内容为:定档为优秀的干部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存在的足以或可能影响评优的问题。
一般性质的举报事项由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处理;对在干部考核中未掌握的重要举报事项,特别是定档为优秀人员违纪违法的事项,由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纪检(监察)及有关部门共同调查核实。
三、其它事项
组织系统举报电话:12380
短信举报平台:15001523332(仅限短信举报)
举报电话:0903-6715969(县委组织部干部室)
受理举报时间:2014年12月9日— 15日
举报信箱设在县委综合楼前,书面举报可直接投入举报信箱,也可邮寄至县委组织部。
附:《策勒县2014年乡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定等结果公示名单》
策勒县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4年12月8日
2014年乡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定等结果公示名单
一、定等为优秀人员名单(93人)
1. 李 东(政法委副书记、维稳办主任)
2. 吐送托合提·依明(司法局党组副书记、局长)
3. 张大军(统战部副部长)
4. 多力坤·尤里达西(民宗委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、副主任)
5. 吐地尼亚孜·肉孜买提(检察院公诉科科长)
6. 丁小伟(检察院政工科副科长、副科级检察员)
7. 艾尼瓦尔·艾沙(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)
8. 阿不力克木·买买提明(法院党组成员、副科级审判员、 执行局局长)
9. 王海峰(公安局副科级侦查员)
10. 喀斯木·买买提明(公安局副科级侦查员)
11. 刘彦国(公安局副科级侦查员)
12. 王岗宁(公安局副主任科员)
13. 图尔贡·阿不杜喀迪尔(公安局副主任科员)
14. 朱进(公安局副主任科员)
15. 麦麦提江·买托合提(公安局副主任科员)
16. 艾则孜·赛地艾合买提(政府办公室主任)
17. 郑金宝(财政局党组副书记、局长)
18. 朱海龙(发改委党组副书记、主任)
19. 王彪己(安监局党组副书记、局长)
20. 王 江(住建局党组书记、局长)
21. 王 静(招商局局长)
22. 余伦章(农村及政策研究室主任)
23. 祁振东(林业局党组副书记、局长)
24. 司马军(水利局党组副书记、局长)
25. 龚 建(农业局党组成员、主任科员,农技推广中心主任)
26. 张彦超(安居富民办主任)
27. 毛旭涛(策勒镇党委副书记、纪检书记,主任科员)
28. 阿力普江·麦乌拉依木(策勒镇党委副书记、政法书记、综治办主任)
29. 谭金富(策勒镇党委委员、副镇长、农村经济办主任)
30. 雷少锋(策勒乡党委副书记、纪检书记)
31. 阿依加玛丽·买赛迪(策勒乡党委委员、党政党建办主任)
32. 王关朝(策勒乡副乡长、党政党建办副主任)
33. 吐尔洪·霍西吐米尔(固拉哈玛镇党委副书记、政法书记、综治办主任)
34. 刘仁友(固拉合玛镇党委委员、精神文明办主任)
35. 买吐送·沙依提(固拉哈玛镇副主任科员)
36. 达吾提·买吐送(达玛沟乡党委委员、人大主席)
37. 霍海龙(达玛沟乡党委委员、人武部长、主任科员)
38. 艾力·艾山(达玛沟乡党委委员、组织干事)
39. 许椿善(恰哈乡党委委员、党政党建办主任)
40. 买赛地·托乎提肉孜(恰哈乡党委委员、人武部长)
41. 平金升(恰哈乡副乡长、党政党建办副主任)
42. 李凤翔(乌鲁克萨依乡党委副书记、纪检书记、主任科员)
43. 买吐送·买提努尔(乌鲁克萨依乡党委委员、人大主席)
44. 依明·吾不力卡斯木(奴尔乡党委副书记、政法书记、综治办主任)
45. 虎占福(奴尔乡党委委员、党政党建办主任)
46. 赵成录(奴尔乡党委委员、精神文明办主任)
47. 艾合买江·艾克日木(博斯坦乡党委委员、人大主席)
48. 买吐送·努尔买买提(博斯坦乡党委委员、统战干事)
49. 吾尔也提·买提娜色(县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局局长)
50. 谢永孝(县纪委办公室主任)
51. 阿依古丽·吐送尼亚孜(信访局群众工作部部长、局长)
52. 王 彬(县委办公室副主任、接待科科长)
53. 单光明(政协办公室主任)
54. 吾买尔江·买托合提(民政局党组副书记、局长)
55. 许 生(色日克街道党工委书记)
56. 阿不都克热木·阿布力米提(色日克街道党工委副书记、主任)
57. 汪建科(组织部副部长、基层办主任)
58. 李 裔(县委副科级组织员、人才援疆办主任)
59. 汪 华(计生委党组书记、副主任)
60. 朱 杰(县人民医院院长)
61. 艾司卡尔·买吾拉音(一中校长)
62. 买买吾拉音·买托乎提(维吾尔医院院长)
63. 田 蕾(文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、纪检组长)
64. 吐尼沙·阿不都克热木(二中副校长)
65. 董强民(住建局副局长,住策勒镇萨依吾斯塘村工作组组长)
66. 陈伟周(财政局副局长,住策勒乡铁热克艾日克村工作组组长)
67. 年 爱(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,住策勒乡阿克库勒村工作组组长)
68. 刘新运(县委外宣办主任,住策勒乡吾格日克村工作组组长)
69. 买买提艾莎·买西日普(政协专委会主任,住固拉合玛镇给地什艾日克村工作组组长)
70. 伊力哈尔·阿布杜热依木(民宗委主任科员,住固拉合玛镇托格拉吾斯塘村工作组组长)
71. 凯麦尔尼萨·阿卜杜艾尼(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,住达玛沟乡吾喀勒喀什村工作组组长)
72. 古丽拜合热木·阿塔乌拉(计生指导站站长,住达玛沟乡普纳克奥尔曼村工作组组长)
73. 郭存有(民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、纪检组长,住达玛沟乡英吾斯唐村工作组组长)
74. 史 燕(文体局副主任科员,住达玛沟乡帕其坎特村工作组组长)
75. 吾买尔江·木沙(草原监理所所长,住恰哈乡阿西村工作组组长)
76. 李春雷(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,住恰哈乡介格塔勒村工作组组长)
77. 买买江·买吐米尔(三中副校长,住乌鲁克萨依乡玉龙村工作组组长)
78. 吐尔洪·艾克热木(乌鲁克萨依乡副乡长,住乌鲁克萨依乡色格孜勒克村工作组组长)
79. 王彦辉(奴尔乡副乡长,住奴尔乡托万阿其玛村工作组组长)
80. 阿里木江·阿布都拉(民政局副主任科员,住奴尔乡亚勒古孜巴格村工作组组长)
81. 李继福(农牧兽医局主任科员,住奴尔乡布藏村工作组组长)
82. 惠培峰(博斯坦副主任科员、党校专职副校长,住博斯坦乡加依推孜村工作组组长)
83. 艾合买提江·麦提图尔迪(农牧兽医局副局长,住博斯坦乡阿亚克喀拉苏村工作组组长)
84. 张国虎(科技局副局长,住玛合玛勒社区工作组组长)
85. 凯赛尔·奥斯曼(信访局副主任科员,住固拉合玛镇集中整治工作组组员)
86. 巩永红(固拉合玛镇副镇长,住固拉合玛镇盘掺村工作组副组长)
87. 依明江·亚生(奴尔乡副主任科员,住奴尔乡亚其村工作组副组长)
88. 韩永奎(农牧兽医局副局长,县“访惠聚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副组长)
89. 蔡炼(县委办公室副主任,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组长)
90. 朱俊斌(纪委副书记、绩效考评办主任,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组组长)
91. 李长魁(组织部副部长,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组副组长)
92. 宁义杰(宣传部副部长,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组长)
93. 霍空军(编委办主任,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督导组副组长)
二、援疆、挂职干部定等为优秀7名(不占评优比例)
1.闫滋海(公安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)
2.杨志勇(公安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)
3.张洪明(发改委副主任,正科级)
4.李晓梅(县教育局副局长)
5.尹广恒(县人民医院副院长)
6.胡西塔尔·托乎提(策勒镇党委副书记,挂职干部)
7.木拉力·霍加那依(固拉合玛镇副镇长,挂职干部)
三、定等为基本称职1人
买提热依木·托乎提尼亚孜(政治学校校长,住策勒乡麻扎库勒村工作组组长) 原因:对工作组成员管理不到位,发生酒后交通事故,造成不良影响。
四、定等为不称职3人
1、吐送江·阿不都热合曼(奴尔乡原党委副书记、乡长,现任乌鲁克萨依乡副主任科员)本年度受撤销党内职务、行政撤职处分。
2、陈元(卫生局党组书记、副局长)本年度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3、陈元瑛(公安局主任科员、看守所所长)本年度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五、因病超过半年不参加考核1人
买买提明·买提奴尔(固拉合玛镇副主任科员)
六、其他乡科级干部均定等为称职(合格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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